档案管理系统面向全国行政单位、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行业咨询机构、科研机构等大中型规模行业用户,符合政府、企事业单位的业务流程,并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相关规定,做到安全、有效的电子文件管理。
可以进行文件配置管理、文件业务管理、安全管理、长期保存、检索利用等业务处理。为用户建立一个规模适度、功能齐备、配置灵活、安全易用的电子文件(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对电子文件的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
提供灵活的保管期限与处置处理策略,并将长期保存文件提供多介质、多副本的存储策略,为电子文件提供有效的处置处理,有效的节约可利用资源。
系统采用开放性体系,提供完善的业务服务接口,满足前端应用系统对有价值的电子文件的进行自动捕获、提供数据服务满足各类外部应用系统对电子文件信息的利用。并可以向上级数字档案馆进行在线或离线移交电子档案多种输出利用方式,满足用户的多样性需求。
依据国家标准《GB/T 29194-2012电子文件(档案)管理系统通用功能要求》设计,该标准发布日期2012-12-31,开始实施日期2013-6-1。
通过对前端应用系统产生的电子文件的实时捕获,实现对已办完的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即时捕获、整理、归档。
是一种把办公和业务系统形成的有价电子文件,进行全面的、系统的、基于过程的管理,有效的提高电子文件的利用率。